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唐琼)去年11月23日,家住丰台区瑞丽江畔的刘大妈在小区南区五号楼东侧健身场所摔伤,造成脊椎第12压迫性骨折。事发后,老人家属与物业未能就老人的手术费、后续医疗费等达成一致。本案被选为今年2月的免费打官司案例。近日,双方达成调解,老人获赔4万元。 此案由民博律师事务所的王天明、杨轶担任主办律师。接手此案后,律师进行了积极的调查取证,在与多方沟通后,确认了起诉的主体。在律师指导下,刘大妈的女儿胡女士整理了相关的证据,将小区物业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经过丰台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物业赔偿刘大妈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万元,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目前,刘大妈已经拿到了物业赔偿的4万元。刘大妈的女儿胡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了京华律师团成员民博律师事务所,她说,“对于这个结果已经比较满意了,感谢京华时报提供了这个帮助普通市民的平台,也感谢律师的付出。” 2012年11月23日,刘大妈在小区内扶靠健身器材时,器材突然倒塌,导致刘大妈摔倒。经北京博爱医院诊断为脊椎第12压迫性骨折。刘大妈摔伤静养期间,物业垫付了近7000元的药费,并且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看护。今年1月4日开始,物业因人员不足,与胡女士协商后撤回了照料人员。2月18日,胡女士与物业进一步协商母亲的治疗情况时,物业表示,一次性支付给胡女士5000元,结清此事。对此,胡女士未接受。之后,双方一直未能就老人的手术费、后续医疗费等达成一致。 作者:唐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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