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区健身器材发生事故,责任谁负?)
报料新闻 020-87360888 南方日报讯 (记者/邓强)6日晚,家住广州东风东路锦城花园的11岁小男孩东东(化名)在玩社区内的健身器材“太空漫步机”时,右手无名指指头不幸被夹断。家长认为,其所在的社区对器材管理不当,应该承担责任。 东东的父亲周先生回忆,当晚其下班回家看见东东在玩健身器材,突然传来东东的惨叫。周先生立即上前,只见东东右手无名指指头处血迹斑斑,指甲几近脱落,由于用力过大,将一个踏板荡至横杆处,恰好夹到手。经诊断,东东无名指已经断裂,需要再进行培植。 东东手指受伤,周先生认为是器材管理不当所致。“器材是街道设在这里后,但是街道管理不当,这个器材年久失修,肯定会存在危险。”但社区认为责任不应归结为管理不当。居委会彭主任表示,出事器材属于公共区域的健身器材,责任不由个人说了算。“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负责,如果是器材商的责任,我们也会帮助居民向器材商索赔。” >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韵则认为这种人身损害的赔偿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是需要先确定赔偿责任人。“初步判断,小孩自身要承担用力过大所带来的责任,其父母在监护上也有过失。另一个责任主体是安装管理这些器材的单位,如果器材本身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有伤人危险导致了此次事故,也要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具体多少赔偿,要视其伤残程度和各方承担责任的比例来确定。”梁韵说。 对于健身器材的维修,梁韵表示,维修器材的产权归社区所有,维护保养使用管理都应当由社区承担。“但很多社区由于管理费用存在资金缺口,大部分社区都没有设立专人管理,只能义务维护。”梁韵认为,政府应当将此类公共设施纳入预算,拨出一定经费,对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定期维修。 (原标题:社区健身器材发生事故,责任谁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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