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6日电(记者周梦榕)武汉市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称,从今年1月起,大幅提高“三无”和“五保”等人员的供养标准,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最高每人每年增加1400多元。 据武汉市民政局介绍,市直、中心城区国家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扶养人和赡养人)人员月供养标准由393元提高到510元,每人每月提高117元、每年提高超过1400元;远城区国家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三无”人员月供养标准由365元提高到460元,每人每月提高95元。农村“五保”人员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2300元/年提高到3650元/年;分散供养则由18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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